本文介绍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员工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天津公积金贷款流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员工需要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天津其他有效居住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偿还贷款利息的能力、信用良好,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流程包括员工向贷款银行书面申请、贷款银行受理申请后进行贷款前审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初审同意的贷款签订借款合同等步骤。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天津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利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有可延长的规定,按规定执行,但未满65岁);
(4)在购买住宅时,必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宅的合同和协议的建设、重建住宅时,必须具有计划、土地管理部门认可的文件;
(5)在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每月支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所属公司没有支付;
(6)未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7)按照本方法规定支付首付或自筹资金;
(8)同意按照本方法规定提供担保。
员工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还清之前,配偶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员工由于职场变动,拖欠3个月(包括)以内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基数调整错误,重新调整拖欠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补充拖欠的住房公积金,恢复每月存款,可视为连续存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员工或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贷款
(一)贷款现在还没有偿还本金和保证人
(二)贷款卡现在还没到期
(3)准信用卡有超过180天的未偿还记录(不包括卡费、年薪)
(4)贷款记录在近12个月内没有低还款额超过6期(不包括卡费、年薪)
(5)单笔贷款在24个月内有连续6期以上的未偿还记录(包括担保人的偿还)
(六)近两年有贷款延期(延期)或资金偿还等记录
(七)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八)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流程。
1、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贷款银行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如实向贷款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明、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正楷人名印鉴,根据情况,需要提供本人配偶、未成年儿童、其他共同购房者的上述资料和合法有效的关系证明
(二)由于非本人原因造成职工或配偶信用报告中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信用不良情况的,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购买住房首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四)办理担保相关资料及声明;
(5)相关材料复印件。
2、贷款银行受理员工申请后,当时对员工情况进行贷款前审查,审查无误后将申请信息传递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核心在收到贷款银行进入的员工信息后,当时应当初审。
4、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初审同意的贷款,贷款银行当时印刷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由员工当场签订,2个工作日内盖银行印章。
5、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员工和贷款银行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住房位置区县住房所有权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
经保证公司审查同意保证的,保证公司必须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和反证相关手续。
采用当铺担保方式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当铺手续。
6、贷款手续结束后,贷款银行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贷款相关资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复审,复审同意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金计划。
8、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贷款银行应当在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划入的贷款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住房出售人;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由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申请人应与用人单位建立并保持劳动关系,且连续工作满 6 个月;其次,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第三,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后,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住址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天津其他有效居住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利息的能力、信用良好等。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还需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如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明、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正楷人名印鉴等。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还需注意信用不良情况,如贷款现在还没有偿还本金和保证人、准信用卡有超过180天的未偿还记录、单笔贷款在24个月内内有连续6期以上的未偿还记录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包括向贷款银行书面申请、贷款前审查、初审、签署借款合同、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等。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职工购买首套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产权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60%的首付款。
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全部价款(私产住房为购房全部价款与住房评估价值两者中的低值)减除前款规定的首付款后的金额;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贷款额度不高于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金额。
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公有住房产权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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