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下停车位地面破损谁来修
地下停车场的维护责任主体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如若地下停车场具有私人所有权的情况下,其维护工作应由开发者在保质期内负责;
其次,如果地下停车场属于公共区域,则物业公司应对之负起相应的维护责任,同时也享有向基金组织提出使用维修基金的权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怎么做
对于业主间进行停车位交易的过程而言,其步骤依次如下所示:
首先,买卖双方应签署一份针对车辆固有空间的买卖合约;
其次,需由交易双方持车辆产权证明文件,以及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原先购得该车辆固有空间时所开具的发票等相关资料,共同前往房屋管理局进行网络签名备案;紧接着,基于在房屋管理局完成网络签约后取得的合同文本,买方需赴地方税务局缴纳契税,其税率通常为3%;
最后,利用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税款凭证返回至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唯有待此项过户登记工作顺利完成后,方能证明此车辆固有空间的所有者已完成权利的转让。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若未依法在政府部门登记注册,则其效力将无法得以承认或生效;但如法律另行规定例外情况,则在此类特殊情形下,此类情形不受以上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地下停车场的保养与维护的担责对象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私人拥有的地下停车场,在此类情境中,作为地下停车场的开发商,需在保质期限内承担起相应的保养与维护职责。另一方面,若是属于公共领域的地下停车场,那么物业管理公司便应当承担起保养与维护的重任,并且他们还有权向相关的基金组织提出使用维修基金的申请。在这两种情况下,责任主体都十分明确,从而保证了地下停车场能够正常运转以及得到及时的维护,进而保障了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因此,地下停车场的保养与维护的担责对象应当依据其所有权属性进行确定,以确保责任得以有效地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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