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
一、探视权被拒绝该怎么办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等。
二、离婚起诉没收男方的孩子女方可以探视孩子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探视权。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拥有的权利,不能剥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之后回来探望小孩怎样的规定
离婚后探望小孩具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
1、探望权一般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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