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重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报销比例标准:
(1)如果你在当地的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60,并且属于医保就医范围的,每次看病就医的药费有限制,限制在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如果你在当地的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40,每次看病所需要的各项检查费以及手术费限额在50元,处方药费限额在100元;也就是说你开的医药费如果在200到500元之间,只能报销到100元;
(3)如果你在当地的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如果你在当地的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百分之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1)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200元;也就是说如果拍片需要400元,但是最终报销的时候只能报销200元;
(2)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30。
3、大病报销比例标准:
(1)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者全年全年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到10000元补偿标准为百分之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到18000元补偿标准为百分之70;
(2)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全年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到10000元补偿标准为百分之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到18000元补偿标准为百分之70;
(3)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一年报销比例限额为一点一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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