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双方之间自愿订立的协议是有效的。
分手费在法律条例里并没有,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补偿给对方的也不能称之为分手费,但也区别于财产分配。男方在离婚的情况下承诺了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
那么法院是会支持补偿约定的法律效力。分手费的形成首先要基于男女双方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并且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
一、什么是分手费?要怎么定义
分手费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
二、男女朋友分手女方索要钱财合适吗?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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