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如何处理分手费用?
时间:2023-09-07 10:30:11 3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发生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予以受理。但是,以分手费的名义要求支付一定的财产,没有法律依据,不需要忽视。因为在长期的非法同居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对某些财产产生共同关系,所以有必要进行分割。法院将支持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共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发生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予以受理。

但是,以分手费的名义要求支付一定的财产,没有法律依据,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不需要忽视。

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对某些财产产生共同关系,所以有必要进行分割。

法院将支持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共财产。

同 居 期 间 财 产 分 割 : 分 手 费 是 否 合 法 ?

在同居期间,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手,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请求离婚时,应当赔偿另一方的财产损失,并退还对方因办理离婚登记、恢复夫妻关系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然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这一情况较为特殊,因为在同居期间,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不存在夫妻关系。所以,在同居期间,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分手费,是否合法?答案是否定的。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以看出,在同居期间,如果一方坚决不愿意与另一方分手,那么他或她是无法要求另一方支付分手费的。

综上所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不合法。在同居期间,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手,无权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不合法,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分手费,对方无需支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在同居期间,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不存在夫妻关系,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分手费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全文9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分手费 最新知识
针对 分手后如何处理分手费用?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分手后如何处理分手费用?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