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分手费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违法的,尤其是和配偶同居,破坏他人家庭,然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重庆分手费纠纷律师收费要多少
分手费纠纷,不适用于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经当事人、委托人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协商的,可以采取计时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为100-3000元/小时。
以下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标准,100-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2)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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