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政府批复文件、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许可等材料,审查受理材料后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审会研究、报市政府审批,缴纳划拨土地成本费,领取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
一、工程备案去哪个部门
一个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不同的施工阶段,工程备案的部门和流程也不相同。在立项阶段,首先需要编制可研报告,发改委进行“立项批复”,国土局出具“用地预审意见”,环保局出具“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在方案设计阶段,需要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划部门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后由发改委出具“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土地规划部门颁布“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颁布“建设用地批准书”。完成图纸设计后,分别报人防办、消防局、园林局进行审查备案,由规划部门颁布“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国土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施工许可证”。在工程施工阶段,对于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要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就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进行备案,到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二、土方工程需要办什么手续
1、项目建议书立项
向发该局提供: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建议书等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
向规划提供:建设用地申请表、项目建议书批复、现状有效地形图一份
土地预审应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实地踏勘表;
(3)审批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项目需提供项目服务联系单;备案项目需提供备案文件;储备项目需提供土地出让前期准备计划或土地出让计划批复;
(4)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需提供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坐标),储备项目需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意见)及附图(附坐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坐标);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标注范围、签字、盖章)。
三、建设用地调规怎么调
建设用地调规申报材料如下:1、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阐明规划修编原因、依据、所涉及的范围、规模、地类、土地利用方向;2、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的意见,进行行政审查并作出回复意见.办事程序为规划调规的申报。编制规划调规方案与听证,规划调规方案的评审。规划调规方案的报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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