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这个概念是美国人先提出来的,提得不错,目的是反对企业坑蒙消费者。因为,与有庞大资金实力的企业、垄断企业、跨国公司相比,单个的消费者力量太有限了。因此,美国民主党人提出消费者的概念,落实到操作层面上,保护消费者权益只有靠国家政府和民间老百姓的力量,来对抗一心赚钱、利益至上、金钱第一的企业。然而,这样的局面并不能正常出现。尤其在转基因领域,我们看不到政府和民间的声音能与垄断企业的声音平起平坐地抗衡。在转基因领域,从美国开始,政府就与垄断企业穿一条裤子,从人事到资金再到舆论、市场和政治领域,基本上垄断企业的声音完全代表了政府的声音。
造成这种状况我觉得有三个原因,一是政府和企业在利益上一致;二是政府官员并不懂生物技术,被企业的某几个数据一忽悠,便觉得很好、很先进;三是政府官员缺乏人文关怀,只知道几个单项的数据评价,而不懂得社会价值的整体评价。更有甚者,就像我在前几天转帖、引用的文章里提到的那样,美国的农业生物企业,其高管、技术人员、法律队伍,与美国政府的农业主管部门之间,完全就是随意变换的角色,这在美国政治中,有一个术语,叫做旋转门。由此,本来应该帮着民众监督企业的政府,现在成为帮着企业欺骗民众。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求对于转基因食品有充分的知情权。而最为滑稽和矛盾的是,转基因专利拥有者和生产者为了赚钱,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说他们的转基因产品与自然界的产品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能够申请专利,能够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向农民收费,向消费者收知识产权费。然而,面对消费者的知情权时,他们却说转基因食品与自然食物没有本质区别,所以不需要标注。其目的就在于害怕民众对转基因食品的担心,影响他们产品的销量,影响他们赚钱。虽然各个西方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做法并不一致,但是,美国作为转基因大国是坚持不愿在产品上标注的。而一个已非中国公民的反伪人士,也在中国公开宣称,转基因食品不应该标注,他倒真是会替美国人操心。那么中国的广大老百姓呢?
退一万步说,转基因食品已经上了老百姓的餐桌,老百姓已经不得不成为试验品,那么,标注转基因,也有利于积累转基因正面和反面影响的案例,便于真正的科学研究和总结,就好比袁隆平先生说,他自愿做转基因食品的试用者。然而,连标注都没有,老百姓想为科学研究做贡献,想为转基因的安全性以自己生命、身体为代价来积累案例,这样的崇高愿望都无法实现。因此,在315到来之际,再次呼吁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转基因食品,其信息应向所有的消费者公开。因为转基因食品比任何工业产品影响面都大,而且牵涉到子孙后代。
我们是消费者,我们需要知情权!
而一些成天跟在美国后面的人,在其他地方总是拿民主说事,在转基因问题上,他们公然挑战最基本的民主原则,宣称民众什么都不懂,非生物学专家、知识分子也无知。只有他们几个少数人才懂,所以,民众的意见和广大非生物类知识分子的意见都不足挂齿。他们一小撮人,便决定了广大民众的食物。在转基因问题上的这种反民主倾向,如此赤裸裸地出现,实在是天下奇观。美国式的假民主,就这样在中国招摇过市,原因只在于,美国式的民主,实际上是钱主。
我们是消费者,我们需要知情权!
我们不愿自己的命运被少数人操控!
转基因纵然是天使,我们也需要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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