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在饭店吃饭时,因不满饭菜质量而喊饭店经理过来。相邻包房内其他企业的经理胡某误以为有人在喊他,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并扭打起来
新闻晨报8月17日报道郑某在饭店吃饭时,因不满饭菜质量而喊饭店经理过来。相邻包房内其他企业的经理胡某误以为有人在喊他,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并扭打起来。郑某为此迁怒于饭店,将饭店的屏风、椅子、玻璃等物品砸坏。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今年1月31日晚8点多,郑某在某酒店结账时,因觉得一条鱼不太新鲜,便喊经理过来看一下。不一会儿,有个经理来了,郑某问他:“菜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的?”经理表示不是这家饭店的经理。双方扭打在了一起,后被人劝开。离开饭店时,郑某看到自己的人又被打了,便跑到饭店大厅大声喊饭店老板,迟迟不见老板后,郑某拿起椅子砸碎了大厅内的屏风,后又用椅子砸墙上的玻璃。
事后,双方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悔意。原来,对郑某自称是经理的胡某确实是一家单位的经理,当天在相邻包房吃饭。当时在包房门口打电话的胡某听到郑某在喊经理,误以为是在喊他。
经鉴定,饭店被毁物品共计价值5500余元。嘉定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郑某因为琐事与其他客人发生纠纷后,迁怒于饭店管理人员,为泄愤故意砸坏饭店屏风等物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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