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房屋交换合同
5.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6.地税、财政部门纳税/免税证明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自出具受理清单之日起计算)。
审批收费:收费标准
手续费:住宅:4元/㎡
非住宅:0.8%(成交价或基准房价,成交价低于基准房价的,以基准房价为准)
登记费:住宅:50元/套
非住宅:550元/宗
工本费:一本免收,每增加一本10元
印花税:5元/本
土地收益金:差价1%(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安居房、解困房、集资建造的住房)(成交价或基准房价,成交价低于基准房价的,以基准房价为准)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924号
皖价费(2008)76号
合价房(2009)233号
受理机关: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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