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拍卖和变卖的区别:
1、程序不同:法院拍卖必须先出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变卖则无此规定。
2、期限不同:法院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和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
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法院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价,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
4、形式不同:法院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5、标的范围不同:法院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拍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推动拍卖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各种经营性拍卖活动,应当由依法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企业进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拍卖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性拍卖活动的或者。第四条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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