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合同只赠与夫妻一方属于共有财产吗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他人仅仅给予了夫妻中的某一方财物,那么该项所赠物品应视为其个人财产而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有赠与人明确表示,尽管是在婚姻关系仍然存在的情况下,他所赠予之物只归属其中一人所有,则此物将被视作单独的个人财产。
在此情况下,以下各类合法获得的财产都应当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一)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
(二)在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中所产生的效益;
(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继承或接受赠与的协议或遗嘱必须明示仅属单方面财产;以及
(五)其他应当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过渡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离婚之后,通常情况下不会再发放过渡费用,因为这项费用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共同财富,因此需要将其进行合理的分配给另一方。
在离婚之后,过渡费用仍旧可以作为原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参与到财产分割之中去。
对于拆迁安置的问题,这实际上是对拆迁安置对象所提供的一种补偿措施,一般情况下会按照户口单位来进行独立的安置。
也就是说,这些安置房属于受拆迁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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