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保障举报投诉须知哪些事项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或提交以下证明资料到万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一)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验证)及复印件一份;
(二)投诉人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三)投诉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的书面材料(填写投诉书);
(四)投诉人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工资单、押金单、考勤表、结算单、工资欠条);
(五)投诉者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通知、聘用协议书、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二、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
三、劳动保障与社会保障的区别是什么
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证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从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来看,很明显,劳动保障只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属于种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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