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怀孕女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女职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怀孕女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女职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参 考 标 题 : 孕 期 员 工 被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赔 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孕期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方面的复杂性,很难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不得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怀孕女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按女职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则按一年计算,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并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对赔偿标准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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