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和正本区别在于交给法院,由法院留卷存档的起诉状就称为正本;而交给对方当事人的起诉状就称为副本。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状需要记明原被告详细身份地址等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
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民诉讼法对于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规定,主要是被告的一种权利,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赋予被告就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的权利。实践中有些被告会在答辩期内提出答辩状,有些被告则不向法庭提交书面的答辩状,民事诉讼法进而又规定: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全文5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