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自身拆迁补偿利益,在企业拆迁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对于补偿利益的冲突应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行动和规划,做到心中有数,充分争取自身利益。对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需要注意:
第一、企业拆迁与非企业拆迁有所不同,企业拆迁中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多种合法补偿项目,价值不菲。
第二、企业拆迁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补偿首先遵守意思自治,如果双方在转租合同中对于拆迁补偿的分配已有约定的,这种约定视为法律规定并应当被尊重(当然前提是合同有效和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在承租人与次承租人没有事先约定或事后补充约定的情形下,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尽管法律规定并不一定完善。
第四、拆迁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必然发生利益冲突,通常情形下承租人居于主动地位,次承租人居于被动地位,但这种地位并非一成不变的,可因二者的博弈而转换,博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法律手段为主的各种手段。
第五、为争取有利地位和获取合法利益,必须在拆迁前多做准备,做到未雨绸缪,在实现分配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才能在实际拆迁时维护和争取更多补偿利益。
第六、拆迁中面临的主体和事项较多,要多做沟通协调,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七、拆迁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要善于向专业人士学习和请教,不要盲目签订各类协议,以免置自身于不利。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由于原有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凝聚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资金和劳动力,并且房屋的拆除也影响了他们赖以栖身的物质场所,所以,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也符合社会道德,有必要对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者、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和安置,维护他们正当、合理的利益。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符合城市规划、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四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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