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原告要举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应的证据,否则不予采纳,确有困难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举证期限的情况除外。
一、借条的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借条的起诉提供的材料有: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3.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
4.欠条的原件应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进行质证,复印件要提交法院。
二、可以不交答辩状对被告有哪些坏处
被告不提交答辩书,那就推定对原告所提意见无异议,并不会影响法院的裁判,是否提交答辩状是被告的权利,由被告决定,这一权利被告不行使不会产生不利后果;被告提交的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间内向法院提供;如果申请法院取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如果被告证据充分,被告相应的主张就会得到支持。
三、增加诉讼请求最迟时间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该规定,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均作了限制,即原告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法院将不准许原告增加或变更诉求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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