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先仲裁吗?实践中,工伤纠纷需要具体分析。工伤待遇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工伤待遇争议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一种法定程序。劳动仲裁不受理或者仲裁不受理后,方可起诉。对工伤认定有争议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
工伤赔偿上诉时效从伤残鉴定之日起
,很多工伤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的规定不熟悉,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诉讼时效是最基本、最容易被忽视的方面。一些因事故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人,往往因为依法“超过上诉期限”而放弃起诉权,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相比,工伤保险纠纷案件更具特殊性。在这种情况下,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对工伤的认定和伤残等级的认定。否则,工伤职工将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工伤保险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劳动部门对工伤和伤残等级的认定不仅起到普通证据的作用,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这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接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及时向所在单位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根据伤残程度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关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所在单位承担,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的,申诉期限为60日。也就是说,受害职工应当自知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金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金。一旦时间结束,没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受害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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