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要合法,二是设计企业改制方案的程序要合法。第一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实体合法,第二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程序合法。2.稳定性原则:设计改制方案要保持企业改制前后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避免由于企业制度的变动而导致生产经营中断或停止。要实现企业改制前后的稳定过渡,必须妥善安置改制企业的员工,员工安置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企业难以成功改制。3.科学性原则:企业改制的目的之一是建立先进的产权制度、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设计企业改制方案要遵循赞赏性原则,坚持企业组织制度的科学改造。
一、国有企业改制法规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法规包括: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4、《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5、《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二、公司改制在法院受理范围内吗
在公司进行改制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办理。
因为这也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因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只要实质上符合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形式上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受理。
但是对于那些改制过程中,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等起决定性因素,并非企业和职工之间基于平等民事主体关系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还是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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