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形下可申请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出现法定的解散事由,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法定的事由包括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才能执行破产清算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包括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2、公司自主破产清算。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二、公司注销要组成清算小组吗
公司注销要成立清算小组。法律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股东诉讼解散公司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三、公司清算的要求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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