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口海事法院获悉,去年海军某部队的一艘战备舰艇在洋浦港防抗台风期间,被海南江海公司所属的琼三亚F8138渔船碰撞致损发生纠纷,该院洋浦法庭经过努力最终江海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军舰维修费33万元,并于当日将款项付至原告账户,取得了当场调解、当场履行、当场言和的良好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国防利益。
2013年10月12日,海军某部队的一艘战备舰艇在洋浦港防抗台风期间,被海南江海公司所属的琼三亚F8138渔船碰撞致损,严重影响部队国防工作任务的正常开展。碰撞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修复、赔偿事宜未果,该部队遂诉至海口海事法院。
受案后,该院洋浦法庭确立了既要维护军队合法权益,又要保障军民关系和谐的工作思路,在认真研究案件材料、吃准摸透案情的基础上,立即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为了做好调解工作,法官多次实地考察,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1月29日,法官们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方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于农历春节前一天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宗涉及军队的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全文4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