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购票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发票领购簿(须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2)经办人员身份证。
领购发票时,经办人出示的身份证必须与打印在《发票领购本》上负责领购发票人员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一致,否则不予购票。
纳税户领购发票人员变动的处理方法:
1、负责领购发票人员临时性变动:代办人应提供《发票领购簿》、原负责领购发票人员的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应提供单位委托购票说明)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可购票。
2、负责领购发票人员变动:经办人提供《发票领购簿》、单位变更发票领购人员的说明、新任发票领购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纳税服务厅人员审核后发给新的《发票领购簿》并将新任发票领购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打印在《发票领购簿》上,原《发票领购簿》停止使用。
业务流程:中心窗口受理。
办理时限:即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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