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提交《户口注销通知书》正本和复印件,以及集体户口簿、申请人常住户口登记卡等材料,出境定居需要提供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材料,非定居出境后需要提供注销户口通知或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并提交相应材料,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1.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户口注销通知书》需要提交正本以进行验证,同时还需要提交复印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迁出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二、出境(港、澳、台地区)定居:
1,经批准单程前往定居的提供下列材料:
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迁出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2,以探亲访友、旅游、商务、公务等非定居事宜出境后取得当地居留权的,提供下列材料:
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或《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迁出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三,携带上述资料,办理以下程序:
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户籍注销所需材料及流程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籍注销是指公民因特殊原因,如死亡、迁出、迁入、更改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等,需办理的退出户籍的手续。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并遵循一定的流程。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户籍注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 户口簿;
3. 死亡证明或迁出证明(仅限因死亡而注销户籍);
4. 迁入证明(仅限因迁入而注销户籍);
5. 更改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等证明(仅限因特殊原因而需要注销户籍)。
在办理流程方面,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公安机关在审核材料无误后,应当予以注销,并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户籍注销可能存在一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以免因未按时办理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注销户籍的,申请人还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注销户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户口注销通知书》需要提交正本和复印件,对于出境定居,申请人还需要提供《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对于探亲访友、旅游、商务、公务等非定居事宜出境后取得当地居留权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注销户口通知》或《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籍注销是指公民因特殊原因,如死亡、迁出、迁入、更改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等,需办理的退出户籍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