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个宅基地如何给子女
时间:2023-04-02 18:03:09 1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农村两个宅基地如何给子女

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第1-4项,是必备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三、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子女有哪些条件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子女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益,所以父母如果想要将农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赠与子女,则需要子女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属于统一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如果子女属于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户口迁入到城市,则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

2、满足“一户一宅”条件

近几年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提出要严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而无论是在宅基地转让还是在宅基地的赠与的过程中,购买宅基地以及被赠与人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否则宅基地将不能够过户,同时也不能够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

3、必须要签订赠与协议

在进行农村房屋赠与时候,父母与子女还必须要签订赠与协议,在签订好赠与协议之后,需要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协议进行公正,即找村委会以及乡级部门盖章,才能够到宅基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转移登记手续。

对于将宅基地转让或者赠与子女或者他人的农民朋友需要注意,尤为宅基地是农民朋友的固有权益,如果将宅基地转让或者赠与他人之后,就相当于放弃了宅基地的资格权,所以在赠与他人之后,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将不能够在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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