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经律师仔细分析后,提出了新的诉讼方案。根据级管辖的规定,n县法院只能受理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需要T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如果案件在T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可以有效避免地方保护的影响,有利于本案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债权的顺利实现
A公司和B公司分别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邮寄给A公司,共同将债权转让给C公司,并通过公证处办理了邮件服务公证。随后,C公司向T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70万元到期债权,并在诉讼中向法院申请保全a公司的银行存款。在诉讼期间,a公司主动请求调解。由于双方未能就分期还款和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法院迅速做出判决,a公司应偿还7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判决后,a公司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C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a公司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并及时、顺利地收回其债权
本案债权债务关系较为明确。债权人真正需要的是及时收回债权,而不是判决。尽管中国的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法律环境越来越成熟,但考虑到一些地方(尤其是县级以下基层)可能或多或少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律师建议当事人成功地采取灵活多样的诉讼方式,运用分级管辖的法律规定,避免地区管辖的负面影响,及时、顺利地收回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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