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范围和期限
答:除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管理已经启动大病保险的建阳、邵武、顺昌外,其他县(市、区)2015年度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期限一年。2016年度后全市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2.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费标准和资金来源
答:2015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费为每人20元,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向参保居民另行收取。
3.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答:年度内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即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2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70%,最高支付20万元。民政救助对象经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及民政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6000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70%,最高支付20万元。
4.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承保单位
答:2015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保险公司南平分公司承保。
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答: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标准从原来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下调为0.5%,其中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保持不变,仍为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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