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请关注“先合同义务”
时间:2023-06-05 14:30:47 32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来,沪上二手房纠纷中有一现象:买卖前的纠纷呈上升趋势,纠纷涉及的内容主要有故意毁约、甩掉中介公司等问题。产生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市民对二手房买卖中不甚了解,关注不够。二手房买卖前的纠纷主要表现有:上家已独家委托中介公司挂牌,并且收了订(定)金,但遇到房价上涨后,就随意撤单;有些上下家在中介公司那里获取了买卖信息后,就通过种种方法甩掉中介公司;有的甚至是房屋已经被下家确认购买,且预收了诚意金,而等到下家办出贷款时,上家又以家里人不同意为由不卖房屋了。据上海某律师事务所近两周的咨询统计,二手房买卖前的纠纷有二十几起,比以前增加了近一倍。同样的情况在其他一些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咨询中也是如此,不少中介公司也抱怨甩掉中介的情况越来越多。

据专家分析,近期二手房买卖前的纠纷之所以增多,主要是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上下家以及中介公司大多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往往片面地认为只有签订房屋后才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而对买卖洽谈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要承担责任不是很清楚。其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定前、交易洽谈过程中,上下家以及中介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先合同义务。在二手房买卖中,先合同义务主要内容有事先的瑕疵告知义务,协助与照顾义务等。有关专家提醒,不履行先合同义务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先合同义务 最新知识
针对房屋买卖请关注“先合同义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房屋买卖请关注“先合同义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