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可以知道: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劳动合同的订立,即:,用人单位招聘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故意不及时续签的;
(2)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何计算劳动者的损失,赔偿标准和损失的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性收入损失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性收入支付,并赔偿损失按应发工资收入的25%加收费用;(2)造成劳动保护费损失的,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工伤和医疗待遇损失的,除工伤和医疗待遇外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福利,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补偿费用;(四)损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健康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在治疗期间提供医疗外,支付医疗费用的25%作为补偿;(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补偿费用。关于你提出的“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赔偿工人的损失”的问题,工人的损失在许多情况下都可以得到赔偿。如果发现公司不为自己购买社保,不按照劳动合同保护职工,公司有这个补偿,但职工需要自己说。你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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