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一、如何判断商标的相同或相似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二、这时我国正在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我国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有:
第一,对具有独创性的驰名商标可给予跨商品类别保护。
第二,对于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二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第三,明确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制度。驰名商标所有人要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把可能会与其驰名商标混淆的近似驰名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成联合商标,还可以在类似商品或不类似商品上注册防御商标,从而禁止他人使用驰名商标,实现对驰名商标的主动保护。
三、商标申请申请前如何做检索
商标检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主要是对商标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进行的检索,以确定拟注册商标是否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
服务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确定相同或者近似,就不能将该商标提交商标局申请注册,否则,就会遭到商标局的驳回;如果确定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方可以提出注册申请。
除了检索是否存在在先近似或相同商标以外,还要考虑到这个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是否具有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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