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财产的界定还要分两步走:首先先看约定的有无,如果夫妻双方有对婚前财产作出协议确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则按照该约定来对婚前财产作出界定,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约定存在,则按照法律规定,看财产的取得时间,在婚前取得则可认定为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再婚夫妻的婚前财产怎么界定
我国并未对再婚婚前财产做专门规定,再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和初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原则是一样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一婚还是再婚,都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的,办理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这样才能够在当地的民政部门来办理完毕婚姻登记的手续,才能够在法律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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