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溪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收费吗
无费用。
二、本溪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本溪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3.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和有关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4.医疗机构主要医疗仪器设备配置登记表
5.拟变更诊疗科目的科室设置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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