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
文化和旅游厅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负责人审核(限2个工作日)
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2个工作日)
文化和旅游厅窗口制作决定文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限2个工作日)
二、防城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的受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三、防城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的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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