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状告商家欺诈证据不足被驳
时间:2023-06-07 18:32:47 44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朱先生以5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数码摄像机,后发现该款摄像机市场价格仅3000元左右。为此,朱先生将该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原告朱先生诉称,2008年3月10日,朱先生到甲公司购买数码摄像机,该公司销售人员隐瞒商品真实价位,向其推荐一款数码相机,原告相信了销售人员的推荐,以56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款摄像机,但后来发现所购摄像机的市场价格仅3000元左右。

原告认为,甲公司的经营行为已构成欺诈,故起诉要求解除双方间的买卖合同,该公司对原告所购摄像机予以原价退货。

被告甲公司辩称,该商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价格是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无任何隐瞒和欺诈。故不同意朱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目前的经营环境下,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销售地点存在价格差异是正常现象,即使朱先生所主张的价格差异存在,仅以存在价格差异认为甲公司存在价格欺诈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加之朱先生向法庭提供的用手机在其他商家拍摄的商品及价签的照片,尚不足以达到其证明目的。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朱先生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告朱先生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全文4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消费者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新时间:2024-07-18 15:45:03
查看消费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消费者 最新知识
针对消费者状告商家欺诈证据不足被驳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消费者状告商家欺诈证据不足被驳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