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的陈某从电视广告中得知并用电话咨询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迪士尼魔法书,对12岁孩子的学习有很大帮助,与该公司在电话中达成协议,订购了一台价格为897元的迪士尼魔法书,结果只收到适合6个月至3岁儿童所用的一套书。陈某认为该产品与自己当初订购的产品不相符,随即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市消委会在北京市消协协助下,该公司终于退还了消费者陈某的相关费用。
点评:该案属电视购物问题。广告宣传与实际货品不符是电视、网络购物投诉的一大热点。购物后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应按照三包规定积极与商家联系,在处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向当地消委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