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二、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三、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程最终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一、工程付款流程的基本要求
(1)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有关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2)监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结算资料、结算造价进行详细、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送项目组;(3)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组织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复审;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期限完成复审。
二、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
1、参与监理计划的编制,负责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本专业审查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分包商资格审查;
4、指导、检查监理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5、检查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6、验收审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工程计量;
9、参与项目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制监理日志,参与编制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监理文件的整理;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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