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可分为十级,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微。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且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等待遇。
手腕骨折伤残鉴定几级
手腕骨折伤残鉴定,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十级鉴定标准第十二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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