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人口在本地读书需要哪些条件?
一般来说,需要办理转学籍就读手续:具体的资料及手续,各地有所区别,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前款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二、外来人口子女在武汉就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坚持以区为主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人口,如果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务工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同时,《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
新城区居民到中心城区工作,仍然是在市内跨区工作与生活,不属于流动人口,不能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入学。如果要求入读中心城区学校,则属于跨区择校。择校行为不在政府安排入学范围内。
全文8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