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
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
2、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
3、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
4、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5、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一、合同签订后原材料价格调整如何办
如果合同已经约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那么原材料价格上涨原则上应由承包方来承担风险。因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肯定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如要据此变更合同似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二、履行合同应遵守的原则是
履行合同应遵守的原则是:
1、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
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
4、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原则。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的,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三、融资租赁合同正常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终止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是:因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而终止;因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签订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节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在法定的条件下,允许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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