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2、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3、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4、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5、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合同履行期限怎么写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全文5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