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对于伤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并非简单地根据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来确定。户籍虽是判断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重要依据,但居民与户籍不能简单等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一、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1)赔偿标准。就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继续赔偿情形。采取一次性赔偿残疾补偿金后,如果受害人存活超过确定的参加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法院起诉重新要求支付残疾补偿金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参加补偿金5到十年。
(4)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如下: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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