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监护人的义务包含什么
民法典监护人的义务包含以下内容: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二、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吗
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撤销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且被监护人同意的,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三、被监护人能自己指定监护人吗
被监护人能自己指定监护人,但是只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打破了监护法上被监护人不得为自己指定监护人的陈规。在效力上,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也优先于遗嘱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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