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借款”,所指涉的科目涉及到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两种类别;而“负债”,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所有债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款一项。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并不包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这两项实际上被视为负债的范畴。
至于应付票据的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首先,短期应付票据是指有效期定位于一年或者一个经营期间之内的应付票据,它被归类为流动负债的范畴之中;
其次,长期应付票据则是指有效期超过一年或者一个经营期间的应付票据,这类票据被划分为长期负债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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