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通常指当事人在结婚之前所获得的财产与收益等,其依法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即使结婚或者离婚,其都只归于该当事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什么叫婚前财产公证
(1)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2)预防功利婚姻。男女双方中如有一方十分富有,为防范另一方为了家产和自己结婚,可在结婚之前进行财产公证;这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3)消除再婚者的顾虑。对于再婚者,尤其是有儿女的老年再婚者来说,选择婚前财产公证不失为保护自己和稳定家庭关系的一种策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5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