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监察举报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监察举报需要的资料如下: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
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考勤记录;
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
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
二、劳动监察部门有什么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6.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7.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8.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9.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0.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1.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2.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公司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吗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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