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卡记录参保人基本信息和医保个人帐户金额;
2、参保人可凭IC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消费医保个人帐户余额,用于支付普通门诊个人自付部分或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可以用于直系亲属交纳居民住院、居民门诊的保费或家庭成员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接种疫苗的费用;
3、医保个人帐户可用于支付符合医保范围住院费用中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IC卡不得转借,IC卡的医保个人帐户储存额不得透支。
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和咨询请到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属企业、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参保的,办理医保业务和咨询请到禅城区社保局各社保分局。
1、禅城区社保局各社保分局:
①石湾镇分局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咨询电话:88017502、88017516;
②张槎分局地址:禅城区朗沙路123号,咨询电话:82980089;
③祖庙分局地址:朝安路佛山童服交易中心B区二楼,咨询电话:82340171;
④南庄分局地址:南庄大道西紫洞路口,咨询电话:85391599。
2、禅城区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地址:禅城区朝安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5楼,咨询电话:82340557。
3、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地址: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咨询电话:82981125,829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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