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节选)
第七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节选)
第三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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