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2.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3.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
5.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依据不同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若干问题。
2、申请方式不同
软件版权代码写完就自然受到保护,不需要经过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得。
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才能够受到保护。
3、简易程度不同
软件著作权获权简单,维权简单,保护力度弱,产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权费用。
软件专利获权困难,维权复杂,保护力度强,产生的效益不仅可以打击竞争对手,还隐性地促进企业内技术的研发。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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