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此类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其并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有效、抑或无效并不确定,而要待权利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追认权加以确定,若权利人追认则为有效,不追认则为无效。
一、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下:
1、如果是处分的是不动产或者动产,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该合同有效;
2、如果有权处分人追认或者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该合同也有效;
3、若不予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按照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该无权处分合同自始无效。
二、无权代理的合同包括什么
无权代理的合同包括:
1、完全无权代理;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出代理范围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人。
由于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待定合同,虽然这类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不确定其有效性或无效性,应当由权利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认可权来确定。
三、无权处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无权处分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本身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是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有效与否关键看权利人追不追认,如果权利人追认,则合同有效,权利人不追认,合同则无效。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目的在于使无权处分的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