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户口注销办理地点
恩施市公安局舞阳坝派出所
电话:0718-8222404
地址:东风大道
官渡口镇派出所
电话:0718-2766553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官渡口镇光明大道2号
邬阳乡派出所
电话:0718-4937445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邬阳乡集镇
巴东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
电话:0718-4224153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信陵镇车站街(444300
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
电话:0718-8410865
地址:施州大道
崔坝镇派出所
电话:0718-86288869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崔坝镇
沐抚派出所
电话:0718-8542006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沐抚乡
小村乡派出所
电话:0718-6772110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小村乡
恩施市公安局小渡船派出所
电话:0718-8224261
地址:航空路
二、恩施户口注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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